現(xiàn)代體育運動規(guī)則明確清晰表明要講求公正性,且判別標準極其嚴格, 而我國武術則先天就缺少這種嚴格的評介體系,就連在體育比賽中西方人提出 “更高、更快、更強”的口號,而我們則倡導“友誼第一,比賽第二”,當然我 不是說這種提法不好,而是從側面說明我們在體育比賽的評判意識形態(tài)上有差 異性。中國傳統(tǒng)武術中很重視對“武德”的考查,甚至在某種程度上“武德勝 過武技”。而當今世界上任何一項體育運動的評分規(guī)則上都沒有寫明運動員的 品德可作為一個重要的評分標準。這實質上是一個意識形態(tài)上的評判差別,而 這種意識形態(tài)上的追求一種模糊的標準、目標不是極為明確的運動項目則很難 在世界上推廣,因此跆拳道一開始就把扭打摔抱技術排除在外,因為扭打不僅 耽誤或擾亂競賽內容,而且也不好裁定。這一點值得我們深入思考和學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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